兰州律师

芦盛律师:13993157935  

兰州律师:如何写民事答辩状及其注意事项

 二维码 6

兰州律师:如何写民事答辩状及其注意事项

民事答辩状应当从原告是否具有起诉主体资格、诉请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诉请主张的事实与理由是否成立三个方面入手。

民事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的诉请、事实与理由,向法庭提交的,其作用就是反驳原告的诉请。民事答辩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原告是否具有起诉主体资格。也就是原告是否是适格主体。在侵权类案件中,起诉主体是因他人直接或者间接原因,造成自己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一方;在合同纠纷类案件中,起诉主体是签订合同的双方,或者因合同增加或者免除自己权利义务的一方。与诉请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厉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具有起诉的主体资格。

原告的诉请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这是民事答辩状经常忽略的问题。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通常是三年,通常自行为、侵权事实、或者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不再受法律支持。据此,民事答辩状要审查原告的诉请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如原告的诉请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但被告没有就此予以主张,则法院不会主动应用诉讼时效驳回原告的诉请。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应当针对原告的诉请及事实与理由,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

原告的诉请与被告的答辩是针锋相对的,切忌脱离原告的诉请及事实与理由,自说自话。民事答辩状与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一样,是直接可以作为承认或者否认对方主张的依据的。诉讼依据的是证据与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当证据、事实与法律规定与通常认知不一致时,法官只能依据原告的诉请、被告的答辩是否与证据、事实与法律规定相符,作出判决。所以,民事答辩状要针对原告的诉请及事实与理由做出,而不能自说自话、宣泄情绪。


分享到:

Law & Consulting Design

专业律师访谈,与律师心贴心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