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律师

芦盛律师:13993157935  

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 年版)

 二维码 34722

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 年版)

发布时间:2022-01-17
来源:
[
字体大小:

]







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
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049
要求进一步规范失信惩戒措保护信用主体合
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
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严格以法律、行政法规
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编制本清单。

二、本清单所称的失信惩戒,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机构)以
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运用司法、行政、市场等手段对失信行为责任
主体进行惩戒的活动。

三、本清单旨在规范界定失信惩戒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对象。
除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共管理
机构不得超出本清单所列范围开展失信惩戒公共管理机构以外的


组织自主开展失信惩戒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清单所列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三类,共
14
项:一是由公
共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实施的减损信用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措施,如限制市场或行业准入、限制任职、限制消费、限制出境、限
制升学复学等二是由公共管理机构根据履职需要实施的相关管理
措施,不涉及减损信用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如限制申请财政性
资金项目、限制参加评先评优、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纳
入重点监管范围等三是由公共管理机构以外的组织自主实施的措 施,如纳入市场化征信或评级报告、从严审慎授信等。

五、除本清单所列失信惩戒措施外地方性法规对失信惩戒措 施有特殊规定的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可会同有关部门

(单位),依据地方性法规编制仅适用于本地区的失信惩戒措施补
充清单。

六、各地区编制补充清单时须严格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广泛
征求地方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法
律服务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部门(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网
站公开。

七、公共管理机构应当遵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严格依法
依规实施清单内的失信惩戒措施。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现行规


定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为由,在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

院政策文件规定外增设惩戒措施不得擅自扩大清单内惩戒对象范
围,不得在法定惩戒标准上加重惩戒,确保失信惩戒在法治轨道运行,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违反上述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
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本清单原则上按年度更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
国务院政策文件对失信惩戒措施作出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
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的更新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九、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
年版)


一、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

对特定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在一定期限内 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

二、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

对特定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然人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

三、依法依规限制任职

对特定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然人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依规禁止担任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

四、依法依规限制相关消费行为

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
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依规限制相关高 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行为。

五、依法依规不准出境

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以及税收征管海关监
管、兵役、出境入境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依规不准出境。


六、依法依规限制升学复学

对存在逃避服兵役等失信行为的自然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依 规限制升学复学。

七、依法依规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对存在特定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依规限制 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八、依法依规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对存在特定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依规限制
适用政府财政性支持措施等优惠政策,限制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九、依法依规限制参加评先评优

对存在特定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撤销其所获荣誉, 一定期限内暂停或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十、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将相关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纳入特定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十一、依法依规共享公示失信信息
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依法依规共享公示相关市场主体失信

信息。

十二、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
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十三、推送政府部门自主参考

推送相关信用信息供有关政府部(单位在相关行政管理、 公共服务等活动中参考使用。

十四、推送市场主体自主参考

推送相关信用信息供相关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参考使 用。




失信惩戒措施的法规政策依据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










依法 依规 实施 市场 或行 业禁 入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取得特定 的直接关系公共 安全、人身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的 行政许可
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 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时隐瞒
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
许可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 手段取得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 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的 被许可人


《行政许可法》第七 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相关行 政许可 的受理 或决定 单位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取消参加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的投标资格


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且情节严重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 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且情节严重的投标人不按照与 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且情节 严重的中标人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 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
《招标投标法》第五
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第六十条,《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六
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付条例》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 工资问题的意见(国
办发〔20161
号)




有关行 政监督 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代理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
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 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投标法》第五 十条

有关行 政监督 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的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
《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第七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九条、第二
十一条、第七十三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付条例》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 工资问题的意见(国
办发〔20161
号)



采购人 或其委 托的代 理机构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有关 对外贸易经营活 动

擅自超出批准许可的范围进口或者



《货物进出口管理条






对外贸 易主管 部门




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伪






变造买卖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






不正当手段获取货物进出口配额批 准文件许可证或者自动进口许可证 明的擅自从事实行国营贸易管理或 者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贸易,
例》第四十八条、第 五十二条、第六十五 条、第六十六条、第 六十七条、第六十八





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货
条、第六十九条





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五十二条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主体






依法禁止从事报 关活动

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的进 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海关法》第九十条

海关总 署



在一定期限内依



3
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主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人民银 行



法禁止作为主要 股东设立经营个
人征信业务的征





依规






实施






市场
信机构





或行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成为直销 企业

5
年内存在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
主体
《直销管理条例》第 七条
商务部 门


业禁














在一定期限内依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 的有关责任人员


《证券法》第二百二 十一条,《证券投资 基金法》第一百四十 八条




证监会



法禁止在证券交
易所、国务院批准
的其他全国性证 券交易场所交易






证券








在一定期限内依


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


《期货交易管理条



证监会



法禁止在期货交
节严重的个人单位或者单位的直接
例》第二十五条、第




易所交易
责任人员
七十七条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通过信托 计划融资
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
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
发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 调控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317
号)

银保监 会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



















依法 依规 实施 市场 或行 业禁 入
依法禁止从事证 券业务或者证券 服务业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且情节严 重的有关责任人员
《证券法》第二百二 十一条,《证券投资 基金法》第一百四十 八条


证监会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参加药品 采购投标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
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方式竞标,且情节严重的主体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 康促进法》第一百零 三条
医疗保 障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有《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 定情形的市场主体






《药品管理法》第一 百一十六条、第一百 二十三条、第一百二 十六条







药品监 管部门


法禁止药品进口,





或者不受理临床





试验许可、药品生





产许可、药品经营
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药品注册
许可等申请,或者





禁止开展药物非





临床安全性评价





研究、药物临床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不受理医疗器
械许可、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或
者禁止开展相关 专业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或者禁止
医疗器械进口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
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
九十三条第九十四第九十五条、 第九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主体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 三条、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四条、第九十 五条、第九十八条
药品监 管部门、 卫生健 康部门、 出入境 检验检 疫机构


在一定期限内依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
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单
或者违《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单
位;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七
十条规定情形的单位出具虚假检验 报告的化妆品检验机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第五十九条、第 六十四条、第六十五 条、第七十条、第七 十一条




药品监 管部门、 市场监 管部门


法不予办理化妆 品备案或者受理 化妆品行政许可
申请,或者在一定
期限内依法禁止
其化妆品进口,或
者在一定期限内 依法不受理其资





质认定申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直至永久
禁止从事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
供我国人类遗传 资源的活动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
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
四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 或特别严重的单位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 条例》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九条、第四十 一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科学技 术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教育部 门


法禁止直至永久 禁止新成为民办 学校举办者或实
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或
者特别严重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
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




际控制人
成人员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举办新的 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教育部 门



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





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且拒不整
改或者整改后仍发生同类问题或情
节严重的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



依规

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



实施




市场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申请经营 快递业务
《邮政法规定被吊销快递业务 经营许可证的主体
《邮政法》第八十一 条
邮政管 理部门

或行





业禁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办理商标 代理业务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行为 且情节严重的主体
《商标法》第六十八 条
知识产 权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承接新的 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行为且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
专利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条例》第 二十五条
知识产 权部门




依法撤销军品出 口经营权
未如实提交与其军品出口经营活动
有关的文件及资料,且逾期不改正
的;违反《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第二
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主体
《军品出口管理条 例》第十一条、第二
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五条
国家军 品贸易 管理委 员会


依法禁止从事营 业性演出或者营 业性演出的居间、 代理、行纪活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
五条禁止情形被文化主管部门吊销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被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变
更登记的主体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第二十五条、第 五十三条
文化和 旅游部
门、市场
监管部 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
























依法



依法禁止从事环
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编 制工作
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





《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二条





生态环 境部门




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 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
质量问题且情节严重的接受委托编






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





依法禁止从事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 和土壤污染风险
评估、风险管控效
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业务
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受委
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
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复效果评估活动,出具虚假调查报
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 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情节严 重的单位



《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条



生态环 境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申请排污 许可证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伪
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主体
《排污许可管理条 例》第四十一条
生态环 境部门


依规






实施
依法禁止从事排 污许可技术服务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弄
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接受审批部门委托的排污许可技术机构
《排污许可管理条 例》第四十二条
生态环 境部门


市场






或行






业禁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申请新的
探矿权、采矿权和承担国家出资的 地质工作项目
未依《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规定的 期限汇交地质资料的伪造地质资料
或者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且
逾期不改正的主体

《地质资料管理条 例》第二十条、第二 十一条


自然资 源部门










依法依规禁止参 加土地竞买
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
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
发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 调控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317
号)

自然资 源部门




依法依规限制参

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自然资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与土地出让活动
和个人
健康发展的通知(国
源部门





办发〔20104
号)




依法暂停项目审 批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
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
有关部 门和机 构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直至终身 禁止从事相关行 业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第九十二条规定, 出具失实报告租借资质挂靠、
出具虚假报告的承担安全评价、认
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



《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第九十二条
市场监






管部门、 负有安 全生产 监督管 理职责






的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申请食品 生产经营许可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
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食品安全法》第一 百三十五条

市场监 管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被依


《特种设备安全法》


市场监



法不予受理其新






的特种设备许可
法吊销许可证的主体
第九十六条
管部门


依规
申请





实施






市场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电影 相关业务活动

《电影产业促进法被吊销许可 证的单位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体 工商户

《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五十三条

电影主 管部门


或行






业禁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音像 制品零售业务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被处以吊销 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音像制品管理条 例》第四十六条

市场监 管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作为广告 代言人

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 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广告法》第三十八 条


市场监 管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不受理广告审 查申请或暂停广 告发布业务


违反《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
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四条规定 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广告法》第五十五 条、第五十七条、第 五十八条、第六十四 条,《中医药法》第 五十七条
广告审 查机关、 市场监 管等有 关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被吊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管理条例》第五十 五条



市场监 管部门



法禁止再次申请 同一列入目录产 品的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2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相关 职业
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
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
判处刑罚人民法院禁止其从事相关 职业的人员

《刑法》第三十七条 之一

人民法 院



在一定期限内依
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




《行政许可法》第七 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相关行



法禁止获得特定
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时隐瞒





的直接关系公共 安全、人身健康、 生命财产安全的
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
许可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 手段取得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政许可 的受理 或决定



职业从业行政许
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的

单位



被许可人










依法禁止被录
(聘)用为公务人



《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 形的人员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 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 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 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公务员法》第二十 六条,《兵役法》第 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条,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的意见》

公务员 主管部
门、事业单位人 事综合 管理部 门和主 管部门


依规






实施






职业






禁入






或从






业限














依法禁止担任监

《监察官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

《监察官法》第十三
监察机



察官
一的人员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取得直至 终身禁止取得教 师资格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
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
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或者品行不
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被撤销教
师资格的人员


《教师法》第十四条,
《教师资格条例》第 十九条



教育部 门






依法依规终身禁
止办学、从教或执


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违反 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教师存 在伤害儿童违规收费等行为并造成 恶劣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




教育部 门





发的《深化新时代教 育评价改革总体方 案》,中共中央、国 务院印发的《关于学 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






发展的若干意见》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2



















依法
依法禁止录用为


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


《未成年人保护法》
密切接



密切接触未成年


触未成



人的单位工作人
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第六十二条
年人的





单位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直至 终身禁止从事食 品生产经营管理 或食品检验工作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法
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违反
《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

《食品安全法》第一 百三十五条、第一百
三十八条,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 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 全工作的意见》




市场监 管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直至永久
禁止从事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
供我国人类遗传 资源的活动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 六条至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四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
或特别严重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 他责任人员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 条例》第三十六条至 第三十九条、第四十 一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



科学技 术部门


依规






实施






职业






禁入






或从






业限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注册为医 师

受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
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医师职业的期
限未满的人员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不满二年的人员



《医师法》第十六条


卫生健 康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直至 终身禁止从事药 品生产经营活动

有《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药品管理法》第一






药品监 管部门





百一十八条、第一百





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二十二条、第一百二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市场主
体有关责任人员;有《疫苗管理法》 第八十条第八十一第八十二条、
十三条、第一百二十 四条、第一百二十五
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 一百四十二条,《疫





第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市场主体有
苗管理法》第八十条、





关责任人员
第八十一条、第八十






二条、第八十五条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中医 药相关活动
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 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 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且拒不改 正的直接责任人员


《中医药法》第五十 六条
中医药 主管部
门、药品监管部 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2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在医疗机 构内从事管理工 作

违反《中医药法》规定,被责令停止
执业活动的中医诊所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


《中医药法》第五十 四条
中医药 主管部
门、卫生
健康部 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药品监



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
例》第五十九条、第



法禁止从事化妆
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条规定情
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品生产经营或检
形的市场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出具虚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
管部门


验活动
假检验报告并因此受到开除处分的
五条、第七十条、第




化妆品检验机构有关责任人员
七十一条



在一定期限内依
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受委




《土壤污染防治法》




生态环


法禁止从事直至
托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



依规
终身禁止从事土
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实施
壤污染状况调查
复效果评估活动,出具虚假调查报



职业
和土壤污染风险
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
第九十条
境部门

禁入
评估、风险管控效
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情节严



或从
果评估、修复效果
重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业限
评估相关业务
他直接责任人员



在一定期限内依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规
定违法行为的编制单位的编制主持
人和主要编制人员



《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二条



生态环 境部门


法禁止直至终身 禁止从事环境影
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文物 管理人员或者从 事文物经营活动


《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禁止的 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并因此被开除 公职或者被吊销从业资格的人员



《文物保护法》第七 十六条



文物行 政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涉及 医疗保障基金使 用的医药服务或 从事定点医药机 构管理活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 例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
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定
点医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监督管理条例》第四 十三条



医疗保 障部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2





















依法





依法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评审活动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七十五条





财政部 门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






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影响中






标、成交结果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






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





依法取消担任评 标委员会成员的
资格,禁止参加依
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的评标
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或向 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
其他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招标投标法》第五 十六条

有关行 政监督 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会计 工作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所列行为之


《会计法》第四十二 条、四十三条、四十 四条



财政部 门




一且情节严重的会计人员伪造变 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 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 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依规






实施






职业






禁入

务会计报告的会计人员




或从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注册成为 注册会计师或者 暂停执行业务

《注册会计师法第十条情形之一
的人员;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
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法》第 十条、第二十条、第 二十一条、第三十九 条
财政部
门、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 会


业限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资产 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评估专业人员签署虚假评 估报告的评估专业人员

《资产评估法》第四 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评估行 政管理 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因过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注册建





法禁止注册直至 终身禁止注册成 为工程建设领域 相关注册执业人
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等注册执业人员《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未执行法律、法
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节严重
条例》第七十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第五十八




的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注






册执业人员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2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向运动员提供兴奋剂或者组织、强



《反兴奋剂条例》第 三十九条



体育部 门




欺骗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





法禁止从事直至 终身禁止从事体 育管理工作和运
奋剂的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 位有关责任人员未履《反兴奋剂 条例规定的相关义务且造成严重后





动员辅助工作
果的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






有关责任人员






依法禁止开办娱 乐场所或者在娱 乐场所内从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情形 之一的人员


《娱乐场所管理条 例》第五条
文化和






旅游部
门、市场监管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旅游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

《旅游法》第一百零
文化和




导游领队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

旅游部



法禁止从事导游
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
三条,《旅行社条例》
门、市场



或旅行社业务
人员;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
第六十四条
监管部




事处罚的人员



依规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直至终身 禁止从事相关职 业

安全生产第九十二条规定, 出具失实报告租借资质挂靠、
出具虚假报告的承担安全评价、认
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直接责任 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第九十二条
市场监


实施



管部门、 负有安 全生产 监督管 理职责


职业






禁入






或从






业限









的部门




依法终身实施市
违反《消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造

《消防法》第六十九
市场监




成重大损失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

管部门、



场禁入
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
消防救




构有关责任人员

援机构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电子 认证服务
不遵守认证业务规则未妥善保存与


《电子签名法》第三 十一条


市场监 管部门




认证相关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违法行 为逾期未改正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
者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农药 生产、经营活动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



《农药管理条例》第 六十三条

农业农 村部门、 市场监 管部门




定,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
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
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 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2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饲料、 饲料添加剂生产、 经营活动
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情节 严重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 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管理条例》第三十八 条、第三十九条
农业农 村部门、 市场监 管部门








依法终身禁止从
事兽药的生产、经
营和进出口活动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兽药管理条例》第 五十六条、第五十七 条




农业农 村部门、 市场监 管部门




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






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 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
业经营人用药品的,提供虚假的资
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 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






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企业主要负






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规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印刷 经营活动

被处以吊销印刷经营活动许可证行
政处罚的个人

《印刷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市场监 管部门


实施






职业






禁入






或从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相关 电影业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 口发行业务或者擅自举办中外电 影展国际电影节或者擅自提供电影 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个人

《电影管理条例》第 六十四条

市场监 管部门


业限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医疗 器械检验或者医 疗器械生产经营 活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
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
八十四条第八十五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八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 条情形的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责任人员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 三条、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第八十 六条、第八十八条、 第九十六条、第九十 八条




药品监 管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从事认证 认可活动或不予 受理认证人员职 业资格注册申请
不在认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
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认证人员;有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情形之 一情节严重且被撤职或者解聘的认
可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人
员;被撤销执业资格的认证人员



《认证认可条例》第 六十二条、第六十七 条、第七十二条



市场监 管部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2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 例》第五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一条规 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安全保护条例》第五 条、第三十一条、第 四十三条

关键信 息基础 设施运 营机构



法禁止直至终身 禁止从事网络安 全管理和网络运 营关键岗位的工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承接新的 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行为且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
专利代理师
《专利代理条例》第 二十六条
知识产 权部门


依规






实施



依法依规禁止从



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民政部


职业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



禁入


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



或从
事养老服务行业
养老服务机构相关责任人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


业限


见》(国办发〔2020





48
号)







依法依规限制发 起设立社会组织



失信被执行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社会组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织行政 审批部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的意见》
















3












依法


依法依规限制登 记为事业单位法 定代表人



失信被执行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事业单 位登记 管理机 关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的意见》






依法依规限制登 记或备案为社会 组织负责人




失信被执行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社会组 织行政 审批部 门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依规






限制






任职


的意见》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直至永久 禁止新成为民办 学校决策机构或 者监督机构组成 人员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 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或
者特别严重的民办学校举办者或实
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 成人员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教育部 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3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直至永久 禁止新成为民办 学校决策机构负 责人或者校长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或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 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 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及直 接责任人

《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二条,《民办 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第六十三条、第 六十四条



教育部 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禁止情

《公司法》第一百四





市场监 管部门




形之一的自然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






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十六条,《广告法》




法禁止担任公司、 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董事、监事、
人;因发布虚假广告等《广告法》规
定的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 司企业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
第六十九条,《企业 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企业法




高级管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有《企业法人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





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禁止情形之
理规定》第四条





一的自然人





在一定期限内依


未履《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
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第九 十四条
市场监



法禁止担任生产 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或者终身禁止担任本行业 生产经营单位的


管部门、 负有安 全生产 监督管 理职责


依规






限制






任职







主要负责人


的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直至 终身禁止担任本 行业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 定情形之一被依法予以关闭且被吊
销有关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






《安全生产法》第一 百一十三条
市场监






管部门、






应急管 理部门、 其他负 有安全 生产监 督管理






职责的






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施工 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项目负责人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重大
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 重后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 撤职处分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第六十六 条
市场监 管部门、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3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种子 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高级管理人员
因生产经营假种子劣种子犯罪被判


《种子法》第三十二 条、第三十三条、第 七十五条、第七十六 条、第七十七条


农业农 村部门、 市场监 管部门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
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因有《种子法》第三十二
第三十三条禁止情形被吊销种
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直至终身 禁止担任证券发 行人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 的有关责任人员

《证券法》第二百二 十一条,《证券投资 基金法》第一百四十 八条



证监会



在一定期限内依




3
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人



《征信业管理条例》



人民银



法禁止担任经营






个人征信业务的






征信机构的董事、
第八条



监事和高级管理





依规
人员





限制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娱乐 场所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

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
法取缔的娱乐场所的投资人员和负
责人;因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 证的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管理条 例》第五十三条

文化和 旅游部
门、市场监管部 门


任职







在一定期限内依


《出版管理条例被处以吊销许
可证行政处罚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



《出版管理条例》第 七十条



市场监 管部门



法禁止担任出版、
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






在一定期限内依


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或《电影管
理条例被吊销许可证的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五十三条,《电影 管理条例》第六十四 条



市场监 管部门



法禁止担任电影
活动的法人、其他
组织的法定代表 人或者主要负责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3



















依法
在一定期限内依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被处以吊
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音像制品管理条 例》第四十六条



市场监 管部门



法禁止担任音像






制品出版、制作、 复制进口批发、 零售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直至 终身禁止担任国 有企业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国有资产法造成国有资 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造成国有资 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国有
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七十三条



市场监 管部门


依规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互联 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经营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被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
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
被依法取缔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管理条例》第 三十五条

文化和 旅游部
门、市场监管部 门


限制






任职








在一定期限内依



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印刷



《印刷业管理条例》



市场监



法禁止担任印刷






企业的法定代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第四十五条
管部门



人或者负责人






在一定期限内依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



《食品安全法》第一



市场监



法禁止担任直至






终身禁止担任食
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品生产经营企业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食品安全犯
百三十五条
管部门



食品安全管理人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禁止担任旅行 社的主要负责人


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
社主要负责人


《旅行社条例》第六 十四条
文化和






旅游部
门、市场监管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4
























依法

依法限制乘坐飞 机


























失信被执行人























《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五条,《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


民航局




依法限制乘坐列





国铁集 团



车软卧、G
字头动 车组列车全部座
位、其他动车组列






车一等以上座位








依法限制乘坐轮




交通运



船二等以上舱位


输部门



依法限制在星级




文化和



以上宾馆、酒店、





依规
夜总会、高尔夫球


旅游部


限制
场等场所进行高

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


相关
消费

消费的若干规定(法



消费


依法限制购买不

释〔201517号)第

自然资


行为


三条







源部门、



动产或者新建、扩


住房和



建、高档装修房屋


城乡建






设部门






依法限制旅游、度


文化和






旅游部
门、国家移民管






理机构



依法限制子女就 读高收费私立学 校


教育部 门




依法限制支付高 额保费购买保险 理财产品




银保监 会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5






依法 依规 不准 出境







依法依规限制或 阻止出境

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 人未结清税款滞纳金且不提供担 保的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受海关 处罚未缴清相关款项且未提供担保 的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 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 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 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军人;有《出境入境管理 法》规定的不准出境情形的人员
《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五条,《税收 征收管理法》第四十 四条,《兵役法》第 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条,《出境入境管理 法》第十二条、第二 十八条,《税收征收 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七十四条,《海关行 政处罚实施条例》第 五十九条





有关主 管部门 及国家 移民管 理机构




6

依法


一定期限内依法 依规限制升学复 学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



《兵役法》第五十七 条、第五十八条



教育部 门

依规 限制 升学

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 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 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



复学

责任的军人















7








依法












限制申请财政性 资金项目












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市场主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政府性 资金审 批部门




付条例》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





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发


依规


201633
《国


限制 申请 财政


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 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 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


性资


意见(国办2015


金项


51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





监管机制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19





35
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7
依法


一定期限内依法 禁止申请国家科 学技术基金项目 和国家科学技术 计划项目



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 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情节严 重的科学技术人员




《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七十条




科学技 术部门


依规 限制 申请 财政 性资 金项

































8



















依法











限制适用政府财 政性支持措施等 优惠政策












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市场主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各有关 部门





付条例》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






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发






201633《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 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 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






意见(国办2015






51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



依规
限制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 监管机制的指导意



享受


见》(国办发〔2019



优惠


35
号)



政策








在一定期限内取 消申请购买或租 赁保障性住房的 资格


有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 行为的自然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145号)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


和便






利措


















不适用告知承诺




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 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申请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有关行 政部门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 知承诺制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20






42
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9








依法 依规 限制 参加 评先 评优





撤销所获荣誉,在
一定时限内取消 参加评先评优资 格






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市场主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付条例》第四十八条,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 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
誉表彰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 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发
201633
号)






评先评 优实施 部门



在一定期限内依 法暂停或者取消 国家科学技术奖
的提名资格;对已
获得的撤销奖励, 追回奖金
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 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 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
者;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
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情节严重的单 位和个人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一条



科学技 术部门













10









依法





依法依规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77
号)
第一条





人民法 院




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 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 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 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 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 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




依规

执行人




纳入







依法依规纳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情形之 一并被财政部门处以一到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


财政部 门


严重






失信






主体






名单2









依法依规纳入履 行国防义务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



《兵役法》第五十七 条、第五十八条



兵役机 关




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 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 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军人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0



























依法 依规 纳入 严重 失信 主体 名单
2


依法依规纳入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 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 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及其 有关责任人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付条例》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 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


人力资 源社会 保障部 门





依法依规纳入市 场监督管理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

3
年未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经营异常名 录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令第
44
号)规定的有关当事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 条例第十七条《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中共中 央国务院印发《关 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 安全工作的意见》



市场监 管部门




依法依规纳入乳 品企业黑名单



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乳品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 品质量安全的意见》
(国办发〔201843
号)


市场监 管部门








依法依规纳入运 输物流行业严重 失信黑名单







有运输物流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发展改 革部门、 交通运 输部门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





行动方案





2016—2018
年)的
通知(国办2016
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





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73





号)






依法依规纳入残 疾儿童康复领域 黑名单



有残疾儿童康复领(行业特定严 重失信行为的康复机构及其从业人 员



《国务院关于建立残 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的意见(国2018
20号)
残联组





织、教育





部门、民
政部门、 卫生健 康部门、





市场监





管部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0



























依法 依规 纳入 严重 失信 主体 名单
2


依法依规纳入税 收违法黑名单


有税收领(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 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纲20142020
年) 的通知(国2014
21
号)


税务部 门






依法依规纳入统 计严重失信企业 名单





有统计领(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 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纲20142020
年) 的通知(国2014
21
号),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的《关于更加有 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作用的意见》





统计部 门








依法依规纳入社 会救助和保障性 住房使用领域信 用黑名单







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 实施中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纲20142020
年) 的通知(国2014
21
号)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民政部
门、应急
管理部
门、教育
部门、卫生健康





部门、医





疗保障





部门





依法依规纳入网 络信用黑名单


实施网络欺诈造谣传谣侵害他人 合法权益等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 业、个人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纲20142020
年) 的通知(国2014
21
号)
网信部
门、工业
和信息 化部门、 公安部




依法依规纳入文 化市场黑名单或 旅游市场黑名单



有文化和旅游市场领(行业特定 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文化和 旅游部 门




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 游消费潜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941





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0
















依法 依规 纳入 严重 失信 主体 名单
2

依法依规纳入建 筑市场主体黑名 单


有建筑领(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 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 发展的意见》(国办
发〔201719
号)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依法依规纳入工 程建设领域黑名 单






有工程建设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住房和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





施意见》(国办发





201911《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
城乡建 设部门、 交通运




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
输部门




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





意见的通知》(国办





函﹝201992
号)




依法依规纳入物 业服务企业黑名 单


有物业服务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 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7
46号)

住房和 城乡建 设部门





依法依规纳入信 息消费领域企业 黑名单



有信息消费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 指导意见》(国发
201740
号)

工业和 信息化
部门、市
场监管
部门、商
务部门



依法依规纳入城 市轨道交通领域 黑名单


有城市轨道交通领(行业特定严 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发展改




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 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 意见(国办2018
革部门、 住房和 城乡建




52
号)
设部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0























依法





依法依规纳入严 重违法超限超载 运输当事人名单






有交通运输领(行业超限超载相 关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交通运






输部门






牵头,工





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 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
通知(国办2018
业和信 息化部
门、公安部门、市





91
号)
场监管






部门参










依法依规纳入价

有价格领(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

发展改





发的《关于推进价格




格失信者黑名单
为的市场主体
机制改革的若干意
革部门





见》








依法依规纳入环 境违法企业黑名 单





有环境治理领(行业违法排污相 关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生态环 境部门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 治理体系的指导意 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



依规






纳入






严重






失信


执法的通知》(国办



主体


发〔201456
号)



名单2








依法依规纳入医 疗保障领域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名 单


欺诈骗保情节严重的定点医药机构 和个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 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
202020
号)


医疗保 障部门





依法依规纳入医 疗卫生行业黑名 单


有医疗卫生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卫生健 康部门





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 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






201863
号)





依法依规纳入医 药行业失信企业 黑名单


有医药领(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 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 展的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611
号)
卫生健 康部门、 药品监 管部门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0



















依法


依法依规纳入社 会组织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



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社会组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民政部 门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 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 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






见》






依法依规纳入知
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名单




有知识产权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知识产 权部门





印发全国深化“放管
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 任务分工方案的通
知》(国办发〔2019






39
号)







依法依规纳入学 术期刊黑名单



罔顾学术质量管理混乱商业利益 至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期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科学技 术部门


依规






纳入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 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



严重






失信






主体


见》



名单2








依法依规纳入职 称申报评审失信 黑名单


有职称申报评审相关特定严重失信 行为的市场主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 改革的意见》
人力资 源社会 保障部 门










依法依规纳入安 全生产领域严重 失信惩戒名单








有安全生产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



应急管 理部门、 其他负 有安全 生产监 督管理 职责的 部门





发的《关于推进安全






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意见》,《国务院关 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
通知》(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 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






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688
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0




















依法





依法依规纳入校 外培训机构黑名 单





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 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批准登记、 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教育部 门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






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880
号),中
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的《关 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






见》






依法依规纳入公 共资源配置黑名 单



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见》(国办发〔2017
97号)
管理或 实施公 共资源 配置的 国家机 关


依规






纳入
依法依规纳入矿 业权人黑名单
有矿产领(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 为的市场主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 发的《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总体方案》
自然资 源部门


严重






失信






主体
依法依规纳入地 质勘查单位黑名 单

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地质勘察单 位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 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
定》(国发〔2017
46号)

自然资 源部门


名单2









注册会计师行业 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



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特定严重失信行 为的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财政部 门





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 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 行业健康发展的意
见》(国办发〔2021






30
号)








依法依规纳入境 外投资黑名单




有境外投资领(行业特定严重失 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发展改 革部门、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 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 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774
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1













依法
















依法依规共享公 示失信信息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

《民事诉讼法》第二
















有关政 府部门




百五十五条,《反不





正当竞争法》第二十





六条,《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





条例》第六条、第七





条、第十四条、第十





五条第十七条《个


依规


体工商户条例》第十


共享 公示


四条,《国务院关于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


失信


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


信息


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633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





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的指导意见》(国办





发〔201935
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2














纳入 重点 监管 范围











列为重点监管对 象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 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 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 见》,《国务院关于 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 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 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 建设的指导意见(国
发〔201633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 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的指导意见》(国办
发〔201935
号)










负有监 管职责 的部门








适当提高抽查比 例和频次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 指导意见》(国发
201918《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 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
201935
号)





负有监 管职责 的部门







13




推送 政府 部门 自主 参考





有关政府部门在 行政管理和公共 服务中参考使用 信用信息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有关政 府部门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





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发
201633《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





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





201935
号)





序号
惩戒
措施
惩戒内容
惩戒对象
1
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
主体
















14













推送 市场 主体 自主 参
征信机构采集相
关失信信息,纳入
信用记录和信用
报告;评级机构在
信用评级中参考 使用相关失信信 息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 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发
201633
号)



征信机
构、评级
机构


金融机构查询相
关失信信息,在投
融资授信贷款、
保荐、承销、保险
等服务中参考使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
《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国务院关 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 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 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201633号)



金融机 构








各类市场主体依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







各类市 场主体




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





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发



法依规查询相关
失信信息,在市场

201633《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



活动中参考使用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





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





201935
号)


注:

1.直接以特定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作为惩戒对象的,相关名单的认定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
号,以下简称“49
号文件”)要
求。

2.按照
49
号文件要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形

式确定,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该领域主管(监管)部门以部门规章形式确定,不符合
49
号文件精神的相关名单

认定标准和程序自
2022

1

1
日起一律废止。



分享到:

Law & Consulting Design

专业律师访谈,与律师心贴心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