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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律师:合同守约方对于因未尽到必要的及时止损义务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无权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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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发生时,合同守约方负有避免损失扩大的注意义务,对于未尽到必要、合理、有效的注意义务导致损失扩大的,对于扩大部分无权主张违约方赔偿。

合同纠纷中,违约方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守约方可以漠视放任甚至人为扩大损失。守约方在违约方发生违约行为时,负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该义务属于法定强制性义务,无论合同是否约定有该项义务,合同守约方都必须负有并履行该项义务。

这里所说的必要、合理、有效的注意义务,是指基于一般人避免损失扩大的认识水平,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避免损失扩大。这里的损失,不仅仅指合同约定的标的损失,也包括因违约行为造成的预期利益损失,例如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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